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切实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积极有效地综合整治乱占乱用河道的非法行为,5月8日,剑川县水务局针对有人在永丰河岩场段内违建构筑挡墙、任意占用河道、影响河道安全运行的问题,及时果断地采取应对和处置措施,在第一时间指派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制止违法施工,并迅速与金华镇联动成立拆违清障工作组深入现场开展工作。
通过工作组严肃认真地对涉事当事人进行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涉事当事人认识到了其占用河道建设的违法事实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并表示理解和配合拆除工作。
拆违清障共用时两天,动用挖掘机一台,清除违建的毛石混泥土挡墙59m³,恢复河道面积约60m²。
此次拆违清障行动,不仅保护了永丰河河道的生态环境和安全运行功能,对周边群众也起到了现实宣传和教育作用。